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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职业中专学校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公共行为好习惯”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长汀职专   部门:德育处    发表时间: 2017-09-26  点击 593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立德树人"的教育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推动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未成年人“公共行为好习惯”主题实践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公共行为好习惯”主题实践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7年4月至10月。

三、指导思想

以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学习、文明行为习惯为出发点,以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为目的,以《中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为基本内容,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开展“公共行为好习惯”的普及教育,倡导“做一个文明有礼的职专人”。通过有效的活动载体和工作措施,引导未成年人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提升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

四、活动内容

公共行为好习惯的主要项目有:举止文明好习惯、懂得感恩好习惯、勤俭节约好习惯、遵守秩序好习惯等四个方面。

(一)举止文明好习惯

1.自觉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礼貌用语。

2.耐心听他人说话,不随便打断他人说话。

3.公共场合遵守纪律,不大声喧哗。

4.上下楼梯,轻声慢步,靠右边行。

(二)懂得感恩好习惯

1.体会父母、长辈的艰辛,听从父母、老师的教诲。

2.主动替父母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

3.孝敬父母,以优异的成绩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4.尊重环卫工人、交通警察的劳动。

(三)勤俭节约好习惯

1.爱惜学习用品,不在课本上乱写乱划,不随便撕扯作业本。

2.不随便向家长要钱,不乱花钱买零食、玩具等。

3.珍惜粮食,不挑食,不浪费饭菜。

4.节约用水、用电,养成随手关灯、关水习惯。

(四)遵守秩序好习惯

1.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攀爬栏杆。

2.购物、乘车自觉排队,主动让座。

3.爱护学校、公园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不乱踩绿地,不随手折花枝,不乱涂乱划。

4.讲究公共卫生,不乱丢垃圾、纸屑,不随地吐痰。

五、活动要求

1.根据中央文明办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通过“文明礼仪”的实践,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童心向党歌咏活动”、“向国旗敬礼活动”和“我们的节日”等积极健康的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进一步树立公共文明的理念,改善公共生活的方式,培养公共文明的良好习惯。

2.各班级开展“公共行为好习惯”主题实践活动,以礼仪教育为载体,以礼仪训练为突破口,注重未成年人在公共空间的行为规范和文明礼仪培养,使我校未成年人养成“举止文明”、“懂得感恩”、“勤俭节约”、“遵守秩序”的好习惯,营造人人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的良好氛围。

3.大力宣传我校涌现出的美德少年事迹,用榜样力量感染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净化美好心灵、提升道德素养。

4.各班要在教育引导学生提高文明素质、养成文明习惯的同时,引导学生走出校园,用征文、写信、签订《家庭文明公约》等多种形式把公共好习惯带进家庭、带进社会,让学生和家长的好习惯在潜移默化中培养起来。通过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一所学校影响整个社会,进一步提高城乡文明素养,努力营造全社会践行文明美德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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