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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多元星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修正稿)

信息来源:长汀职专   部门:德育处    发表时间: 2018-05-22  点击 223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的意见》、《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及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职业教育素质教育,落实“人人出彩”为学生发展的总目标,完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改变中职学校对学生的评价沿用普通教育的评价模式(重理论、轻实践;重结果、轻过程;重考试成绩,轻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结合我校实际,按岩教综【2018】15号“关于印发《龙岩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多元星级评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建立“匠尺有度”的评价机制(注重能力、强化素质,多元考评、星级管理),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构建现代职业教育评价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职业素养、人文素养以及职业发展能力等的全面发展,真正让我校的职业教育持续“红起来”、继续“亮起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价时间

从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

二、评价对象

2017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在校学生。

三、评价内容

参照《龙岩市中职学校学生多元星级评价量化表》,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根据我校实际自行具体拟定评价内容及标准。评价内容主要从思想品德(20分,由德育处、学工处负责)、学业水平(35分,由教务处负责)、体育健康(10分,由学工处、体育组负责)、技能操作(15分,由教务处、培训处负责)、艺术素养(10分,由艺术组负责)、能力素质(10分,由教务处、德育处、团委负责)。测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分项积分、综合评估的办法进行。

四、评价办法

星级评定包括如下四个必须元素:评定单位、星级项目、星级等级、星级评定时间区间。

评定单位取自评价指标体系来源,如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科级、班级。

星级项目来自某一个评价指标体系或子体系的名称,体现学生的某一方面的行为或发展情况(能体现学生进步及闪光点的星级内容)。

星级等级统一采用五星(A)、四星(B)、三星(C)、二星(D)、一星(E)5个星级等级。

星级评定时间区间:星级评定以一定时间区间为单位,分为五类:周、月、学期、学年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见习、实习)参加的各级各类竞赛和活动时间。

1.达到单项总分(每项一级指标总分)为85%以上(含85)可评定 “德育之星”“智慧之星”“体育之星”“技能之星”“艺术之星”“能力之星”等单项综合之星。

2.每一单项得分=基本分+加分项(-扣分项);

基本分得分=学生自评*10%+家长评价*10%+学生互评*10%+班主任评价*70%;每一单项综合评定由各班评定小组在班主任指导下,根据基本分+加分项(-扣分项)得分情况进行评定。

说明:加分项,同一奖项以最高奖项为准,同一等级不同项的分值可累加,各指标加分值不超过限定值。

3.学生三年总评=每学期综合评价总得分的平均值;学生每学期综合评价得分=所有单项得分之和 :85%以上(含85)定为A,76%以上(含76)定为B,68%分以上(含68)定为C,60%以上(含60)定为D,60%以下定为E,依次评定为五星(A)四星(B)三星(C)二星(D)一星(E),达到五星级的学生可以评为“优秀毕业生”,达到四星级以上的学生可以评为“三好学生”。

五、组织机构

成立长汀职业中专学校学生星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班级学生多元星级评价工作小组。

(一)学校学生多元星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兰福荣

常务副组长:陈晓玲

副组长:胡士坤  吴启筑   丘  锋   钟  瑜

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建华

常务副主任:曾雪梅

副主任:兰业腾  吴金火  罗鹏飞  王建斌 饶 鹰  赖玉华  赖长勇  涂冬秀  曹世雄

(二)班级学生多元星级评价工作小组

组  长:各班班主任

副组长:各班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及3名左右学生代表

六、实施程序

1.学生多元星级评价以学期为单位,每学期对学生的综合评价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期末完成,第六学期可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评定,但必须在6月前完成所有评价工作。基础数据采集以周为单位,每月进行汇总,每学期末进行综合评定表彰。

2.学生多元星级评价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学生按照《长汀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多元星级评价工作量化表》进行学期自评、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含班主任、科任教师、生管老师等)、企业评价(见习、实习期间),并将结果提交“班级学生多元星级评价工作小组”评议。

4.“班级学生多元星级评价工作小组”在学生自评、互评、家长评议、教师评价、企业评价(见习、实习期间)等基础上对照《长汀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多元星级评价工作量化表》和各种有效原始证明材料进行评议、建档,并将测评结果在班级公示,允许学生在公示三天内提出质疑。

5.测评结果公示无异后,“班级学生多元星级评价工作小组”提交“学校学生多元星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6.测评结果经学校“学生多元星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生效。学校要及时编制学生多元星级评价评定的花名册,按隶属关系报送至县(市、区)教育局职成股审定后报送市职教中心。

7.星级评定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导之以正,激扬其高远。多元星级评价的最终目的不是评价,而是以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激励和引导学生,推动学生向上、向善成长,激发学生走向自己美好未来的内在动力。因此,星级评定信息必须让学生本人、学生班主任、学生家长知晓。各级各类活动中获得的星级称号,必须以海报、网络、公告等形式广为宣传。高级别的优秀星级获得者,应举行庄严而简朴的颁奖仪式,并把学生的感言以录像等形式放到学校校园网上,成为校园文化的一部份。以学期为单位的星级颁奖,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邀请家长参加。

8.评价数据是评价体系的基础。为了保证评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多元星级评价体系做到“四大突出”:突出评价内容的多元化、突出评价主体的多元化、突出评价指标的多元化、突出评价方法的星级化。为了保证评价数据的真实性、广泛性,在评价数据来源上做到“五大结合”:贯穿学校常规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各项活动、重大赛事、顶岗实习等方方面面,与学生在校期间的所有行为关联,这样才能全方位地引导、激励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

七、工作考核

1.学生多元星级评价工作是一项复杂系统性工程,涉及学校各个部门,须共同配合方可完成。学校在本校绩效管理、评优评先等考核中,可将组织实施学生多元星级评价工作的优秀个人优先评定。

2.在组织实施评价过程中,结合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办法,不断总结经验,并在每学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3.学校学生多元星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抽查学生多元星级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同时对在学生多元星级评价工作实施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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