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闽教安〔2018〕1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69号)要求,按照《长汀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汀教安〔2018〕39号)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校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培养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责任
1、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为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现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兰福荣
副 组 长:钟 正(综治副校长)陈晓玲
成 员:陈建华 曾雪梅 俞登奎 兰业腾 杨文生 吴金火 罗鹏飞 赖鄞昭 戴清文 郭永魁 兰小滨 陈洪扬 丘明飞 刘文华 陈晓星 赖长勇 涂冬秀 曹世雄 修怀茂 胡煌德 丘汉明 刘莹美 赖雪涛 汪 英
2、进一步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针对火灾、用电、饮食、大型活动的安全隐患和易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环节,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一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3、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室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部门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负全面责任,对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活动主题
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
四、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6年6月5日至6月30日
第一阶段:6月5日至6月15日,主要活动内容: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6月16日活动内: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发现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阶段:6月17日至6月30日,主要活动内容: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学校安全月活动总结。
五、活动内容及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强化师生安全意识。
1、通过校园广播站、宣传栏、黑板报等阵地,广泛宣传消防、交通、饮食卫生等方面的法律规章和安全常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充分发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阵地的作用,大力加强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切实组织好以学生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征文比赛,提高学生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
4、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深入学习和贯彻《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增强依法执教、依法管理的意识。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载体活动,增强安全教育的效果。
1、以学校《安全知识教材》为素材,开展上好一节安全教育课活动,提高学生防护的意识和能力。
2、组织开展好安全教育视频片,通过直观案例,提高师生防范意识。
3、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师生安全。
4、要出一期“安全生产月”相关知识宣传板报。
5、在7月2日之前,完成“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并将总结、及活动图片上报教育局。
长汀职专安全处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