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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职业中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长汀职专   部门:安全处    发表时间: 2018-11-08  点击 114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长汀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汀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汀综治委〔2018〕7号)和《长汀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成立长汀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汀综治委〔2018〕8号)《关于印发<长汀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汀教安﹝2018﹞18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零容忍”。

(三)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

三、工作步骤

(一)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强大宣传氛围。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团支部、班主任利用多媒体扎起班会上组织学生认知观看有关扫黑除恶相关宣传知识。

(二)加大排查力度,挖掘线索。班主任发现学生中有黑恶势力的,必须及时上报学校绝不允许瞒报。

(三)加大打击力度,决不姑息迁就。对校园内黑恶势力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从严从快进行打击,做到不放过一个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做到打早打少,除恶务尽,对学生反映强烈的校园周边环境问题进行重点打击。

四、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教务处、德育处、团委、班主任在学生中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在学生中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全国、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精神。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全国、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官方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提高全校教职员工与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检查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检查法治宣传教育与全体师生相结合,弘扬社会正气,让学校师生教工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督促落实,成立长汀职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赖友生

常务副组长:钟  正  兰福荣  兰业腾

副  组  长:陈晓玲  胡士坤  丘  锋  吴启筑  钟  瑜

成      员:俞登奎  陈建华  曾雪梅  陈洪杨  戴清文  吴金火  兰小滨  郭永魁  杨文生  赖鄞昭   罗鹏飞  刘文华  丘明飞  陈晓星  曹世雄  涂冬秀  赖长勇  胡煌德  刘莹美  修怀茂

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俞登奎同志兼任。

 六、工作重点

(一)教育教学秩序方面

干扰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敲诈勒索的村霸、地痞、寻衅滋事的社会黑恶势力。如在招生环节,部分家长聚众冲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堵门、拉横幅、喊口号、穿状衣等非理性方式上访,严重干扰工作和教学秩序;个别村霸无理取闹,要挟该辖区学校无偿提供学位等违法行为;在学校设备设施、教学器材、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卖强买的黑恶势力;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干扰教学秩序、阻塞交通、损坏学校财物、威胁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

(二)与黑恶势力有勾结的教育工作人员、教师

如在建筑施工、项目采购、征地拆迁等领域,与黑恶势力勾结,提供内幕消息,打压竞争对手,帮助黑恶势力取得项目的教育工作人员。

(三)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方面

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社会不法人员。如经常在校园周边偏僻处、休闲屋等聚集的社会闲散人员,以借钱、拉帮入伙等方式拦截在校生,实施敲诈勒索、殴打等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从事非法营运学生的“黑校车”。

(四)内部管理方面

教育系统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的人员。

(五)学校项目建设领域方面

干扰教育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如部分社会人员趁学校项目在其居住片区建设之机,利用当地势力,强行获取工程项目、强行出售建筑材料等不法行为;侵占、强占学校土地、房屋等资产的黑恶势力;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拒不配合、无理取闹,采取过激方式提出不合理诉求的,经劝阻仍然无效,干扰正常施工进展的情形。

(六)违反师德师风方面

无事生非、诬陷他人、造谣生事、编发虚假信息、书信的教育工作人员、教师及社会闲杂人员。如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领域,为达到个人不正当目的,捏造或鼓动他人编造不实信息,恶意中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幕后支持非法办学、非法办班的“保护伞”。如,为无证办学机构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在开展清理整治工作时,为其通风报信、帮助逃避等行为。

(八)采取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抵赖等手段,非法侵吞教育国有资产,侵占教育公共资源的社会人员。

(九)与教育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团委、班主任要提高认识,贯彻中央精神,充分认识这次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班级宣传活动方案,紧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迅速行动严格管理。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团委、班主任要按照本方案的各项具体任务要求,狠抓落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团委、班主任要结合实际,在班级上精心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有效果的宣传活动,并将活动中好的做法或典型实际及时上报学校。

(四)班主任认真排查学生中是否有黑恶势力存在,填写《黑恶势力情况排查表》并交给学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

 

福建省长汀职业中专学校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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