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长汀职业中专学校委托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长汀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电商专业实训基地设备设施公开向社会征集采购需求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汀州对数智电商人才的需求,通过深入行业和企业调研,及时了解行业最新的用人需求、技能要求、产业发展等情况,做到专业设置对接产业需求、课程内容对接职业标准、教学过程对接生产过程,从而建立专业随产业发展的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保证人才培养的前瞻性、实用性和可靠性。

基地打造以内容生产和运营为内核,链入多种业态形式的数智电商产教融合实践基地,为我校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征集内容及投资金额如下:

征集内容:应征单位需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采购实施方案(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采购项目需求汇总表,应征单位可在需求表内容基础上进行优化)。

1、 项目总投资金额:约347万元。

三、资质条件(方案征集提交时提交,需加盖应征单位公章)

1. 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四、现场勘查

潜在应征单位需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方案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

五、方案征集要求及提交时间

1. 方案提交人应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个体经营户提交的方案。

2. 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方案,应征方案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参数、彩图、数量、预算单价和总价,详细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质保期等。

3. 应征单位提交的项目方案需满足至少有三个品牌可以满足的要求,设备报价应包含设备的制造、运输、安装、维护、调试、维修、税金等构成综合单价的要素。

4. 纸质文件:投递人根据本项目内容,将需要提供的材料装订成册一同密封提交。纸质文件一正四副,需在闭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应征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章,密封文件袋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递交公司全称。

5. 电子文档:电子版文件壹套,全套纸质文件扫描后制作成可编辑的电子文件(U盘),用信封密封,内容与纸质文档一致,并与纸质文件一同密封。

6. 本次征集方案所有费用自理,所征集的方案将无偿提供给征集人使用。

7. 本次方案征集自愿参与,征集方不支付费用,也不收取费用,所征集的方案仅用于作为制定招标方案的参考,征集方案不公布评选结果,方案征集单位拥有所有应征单位所提供的应征方案的使用权、修改权、选择权等其他所有权。推荐方案并非最终方案,采购人将对被选中的方案进行修改、完善、补充、优化,最终以征集人确认为准。

8. 应征单位要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9. 所有应征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予退回。

10. 所有应征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11. 征集人对本次征集活动的规则和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征集人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12.方案征集报名时间及方式:20250724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之前填写应征报名表(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2)后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2542229534@qq.com邮箱报名。

13.逾期报名的应征单位递交的应征文件将被拒绝。

14.方案征集提交时间及地点:20250724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长汀职业中专学校办公室,逾期递交的应征方案将被拒绝。

15.方案征集会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0725日下午2:30(北京时间)在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评选。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1、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名资料的。

2、方案征集稿逾期送达的。

3、提交的产品均应为国产产品能满足的参数,不允许使用进口产品。

七、评选办法

1.满足具体要求条件且按规定时间送达的为有效应征方案。

2.方案评选专家由代理机构在评标专家人才库中随机抽取,由评选专家对有效应征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论证,评选出最优的应征方案。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长汀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福建省长汀县汀州镇江滨中路41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1368596996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人:蓝先生

联系电话:0591-83508520分机8622

福建省长汀职业中专学校

20250717

附件下载

附件1

附件2

图文:廖斌

初审:钟乔玉

复审:罗鹏飞

监制:肖贞祥